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你懂得愛嗎??

未必與子偕老 畢明

如果世上有「誤導金榜」這回事,
誤導得我們最金最深的一句話可能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別以為這是對愛情沒信心,作為一個勇於感情用事又執著的白痴,
我是虔誠地除卻巫山地相信愛情,
但正如犀利女人張愛玲所言,生死契闊,
人生大事,許下如此承諾,「好像我們自己作得了主似的。」
愛情,從來是不隨意肌。來的時候暴烈與溫柔,去的時候昨日之日不可留。
要走的人要變的心留不住,幾多人連自己都留不住,何況對方?
要死的人更加聲嘶力竭粉身碎骨都不能留。
想長,因種種天意人為變成提早贖回,
真天真的戴安娜或許想過和假傻的查理斯執子之手,
但一段婚姻放三個人太擠迫多出了一隻手;
東邪黃藥師很想和他的妻子終老吧,但金庸唔准。
與子偕老,我們自己作不了主。

其實我一直想創作一個驚天動地驚世駭俗鬼哭神號鬼話連篇關於愛情的廣告 ,
無奈時不與我。與其說沒有適合的產品/品牌/時機,不如說沒有合適的城市和世代。
「不在乎天長地久」是絕唱,那種就算不能與子偕老仍義無反顧的愛情,
在不再浪漫的香港已經盛載不來,氾濫不安全感的地方沒有那種都市神韻。
太多人怕付出怕長變短炒怕血本無歸怕「嘔凸」,怕痛。
愛情被當作是本小利大的投機,機會主義者南征北戰分散投資,
稀釋了的感情溝淡了風險。保本大過天的愛,賺的是廉價的感動,十蚊三件。你愛。
愛無能,是種隱性病,今時今日,今生今世,勁多帶菌者。
性低能性無能可以請偉哥,愛低能愛無能沒有藥吃。
針灸、按摩、做手術,打針得唔得呀醫生?
很容易就可以送你多一束花,但如何去愛多你一打?

真的用真心誠意去談一場沒安全網的真戀愛,隨時萬劫不復。
因為真,就是不設防。偏偏很多人戀愛,就是為了「防」。
防悶防沒人陪防沒玩伴,
防沒「飯腳」防寂寞防孤獨
防心癢防身痕防怕黑防怕凍
防沒下一代防世俗眼光防老防死。
佛洛姆說過能夠寂寞,才能夠愛,
《愛的藝術》指「不成熟的愛是因為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而成熟的愛是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
一個令我感動莫名的美國廣告是這樣的:
一個恍似是葬花天氣的下午,一個滿頭銀髮的莊重老婦,
一身黑衣,平和的配樂中她默默行行重行行,
經過枯葉、老樹、昏鴉,小路、秋風、一個老人家,
寂寞的步伐終於來到一個林蔭蕭然的墓園,她剛停在一個墓碑前,
一個早在等他的小伙子捧著一束鮮花走來送給她就走了。
老婦有點錯愕,打開花束附有的一封信,
一把絕對不老的(甚至有點年青的)男子聲音對她情深訴語:

"My darling,
I knew I'd find you here, today of all days, our special anniversary.
Thank you for thinking of me.
These flowers are to let you know,
I am thinking of you, as I always will."

原來是一個花店的廣告,一個早死的丈夫早作安排,對未亡人細心摯深的體貼,
輕描淡寫,叫我喉頭哽咽眼睛潮濕。
在我們作不了主又防不勝防的人生,
你願意承受百年孤寂去換一次不知是長是短的千世修來共枕眠嗎?
愛情是唯一兩個人都可以贏的遊戲,但沒幾人可以攜手過終點。
如果有一個人,和你吻到像死裡逃生,
有一個人,令你長相思,摧心肝,沒有了他/她,便覺人間無味,
你明白未必可與子偕老,卻甚至寧願他/她比你早死,你是真的懂得愛了。

還記得幾年前,
每天放學回宿舍時,
在宿舍樓下,
總見到一對公公婆婆過馬路,
我相信他們有七八十歲了,
那公公永遠是拖着婆婆的手過馬路,
他們己是老態龍鍾, 步伐不穩,
但在我眼中,
他們是世上最幸福浪漫的一對,
只羨鴛鴦不羨仙..
現今愛情除了着重保鮮期之外,
還很重視責任感..(好處是港女們不會嫁杏無期)
A君與B小姐拍拖七年,
B小姐已由閉月羞花,
變成明日黃花了,
'IT"S THE TIME TO MARRY"
我要做一個負責任的男人啊,
多謝!
意外這回事,
誰可預知,
B小姐竟有了身孕,
所有事情變得迫切,
'IT"S THE TIME TO MARRY"
AGAIN??
我還是要做一個負責任的男人啊!
多謝!
何時男歡女愛,
變成了這般實際的責任感..
為何不能在有選擇情況下,
提前完成呢?
讓我們嫁得沒有'遺憾'吧!!
說得白一點,
他根本就不會在有選擇情況下,
'選擇你',
你會選擇拖一對蒼老的小手過餘生嗎??

8 則留言:

zico cheng 提到...

carman,現今"相愛"昰快餐文化!雖然每個人對婚姻有憧憬,但真的能與子偕老相信很少很少。你我相信婚姻制度正受到新文化沖擊!大家應怎去面對呢?相信這是一個很有趣及給各位去反思機會!其實"愛"是什麼東西呢,如果不怕"防",我們是否不雖要戀愛呢?

zico cheng 提到...

今日早上10:00,從有線新聞直播看到多恐怖車禍一幕!我們香港明天還應不應該為聖火活動舉行呢?

D. L. 提到...

不相信愛情的, 不是更可悲嗎?

在迷宮內的人 提到...

如果愛可以用三言兩語講得清楚明白,愛情小說、電影就不會大受歡迎!因為愛落在各人身上會有不同反應,千篇一律等同一加一等於二,欠缺思想有沒有愛都不太緊要!
一個人怎樣去愛可以看到性格,處事手法,能認清別人.如能懂得去愛更可汲取經驗,面對順境逆境,更加了解自己!
現代人愛情欠缺互信都是社會一種風氣,除非有一絲守舊思想,「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只會跟時間一起流逝!

klkw 提到...

yes!

TanTan 提到...

"誰令我能情深一片
令我輕柔如水清澈
令我心靈回復恬靜
令我拋棄內心牽掛
重拾往年純潔美夢
讓我心靈重得安慰
讓我安躺月下"

基本上, 妳很難很難同妳深愛的人在一起
妳愛別人時, 別人亦會愛別人
兩者之間就算深愛對方, 亦會有高低之分
最緊要係輸得起, 如果輸唔起
就唔好放太多感情落去

當見到公公婆婆拖著手行埋人生最後的旅程時
又知否他倆之間經歷了多少困惑和辛酸人生呢

Larry 比卡超頑馬太無 提到...

Carman 小姐,哩段野妳係想同你dancer 男友講吧~
XD~~

Franklin Ng 提到...

你懂得愛嗎?? Good question!

This is “behind” Love story.



行動勝過「感覺」



推諉責任的話往往會強化宿命論。說者一遍遍被自己洗腦,變得更加自怨自艾,怪罪別人的不是、環境惡劣等等。



曾有這樣一位男仕,他說:



那男仕:「你說得很有道理,可是每個人的狀況不同。你看我的婚姻,我和太太已經失去了往日那種感覺,我真的很擔心,或許我們已不再相愛,這該怎樣辦?」

Stephen R. Covey:「已經不再有愛的感覺?」

那男仕:「是的,可是我們有三個孩子,真叫人放心不下,你可有什麼好建議?」

Stephen R. Covey:「去愛她。」

那男仕:「可是你不了解,沒有了感覺如何愛她呢?」

Stephen R. Covey:「正因如此,你才要去愛她。」

那男仕:「可是我辦不到。」

Stephen R. Covey:「老兄,愛是一個動詞,愛的感覺是行動所帶來的成果。所以請你愛她、關心她、照顧她……你願意這樣做嗎?」



在所有進步的社會中,愛都是代表動作,但被動消極的人卻把愛當成做一種感覺。Hollywood式的電影就常灌輸這種不必為愛負責的觀念 (因為愛只是感覺,沒有感覺,便沒有愛。) 事實上,任由感覺左右行為是不負責任的作法。



主動積極的人則以實際行動來表現愛。就像母親忍受痛苦,把新生命帶至人世,愛包含犧牲奉獻,不求回報。又好像父母愛護子女,無微不至,愛必須透過行動來實現,愛的感覺由此而生。



My point of view補充:

平日他們講的感覺是什麼呢?他們講感覺產生愛,那是什麼感覺呢?(既然那愛的感覺是先由愛所產生)



Clearly, 當然不會是



愛的感覺 - 產生 -> 愛 - 產生 -> 愛的感覺 (NO, NOT THIS ONE)



In fact, it is



欲望的感覺 - 產生 -> 行動 (認識、溝通、思維、決定) - 產生 -> 愛 - 產生 -> 愛的感覺



Of course, it MAY BE



欲望的感覺 - 產生 -> 行動 (認識、溝通、思維、決定) - 產生 -> 擁有possess- 產生 -> 獲得的感覺



“擁有possess” replace “愛 love”



Then



男人擁有女人 instead of男人愛女人。 (After few years, divorce 離婚)



如何認出 “男人愛女人” or “男人想擁有女人” 呢?



方法有很多,e.g. 相學、心理學可以參考,另外看看他是為女人犧牲奉獻,or只是男人女人for a purpose,



if that is for a purpose,it will never be long lasting。



Sometimes,even that man 都分不開 “男人愛女人” or “男人想擁有女人” , I have this kind of friend,因為用 “愛的感覺” or “擁有/獲得的感覺” 去分是不清晰的,不能量度的,抽象模糊的。



若果男人只用右腦 (感性、感受、感染),不用左腦 (理性、理由、因、果、關係),那麼女士就要用多D查察那男士的可靠程度,因為那男士自己都不知自己不可靠。



正確是左、右腦都要用。了解清楚愛的觀念,才可一妻到老。



“男人想擁有女人” -> Divorce 離婚 Vs “男人愛女人” -> 一妻到老

Reverse case,男人同女人的角色對換

“女人想擁有男人” -> Divorce 離婚 Vs “女人愛男人” -> 一夫到老

"愛" not equal to "喜歡"; "愛"從來都係"吃虧"的生意,真的願意去"吃虧",才去"愛",

Else(不肯"吃虧"的人)那不是騙人(我無條件無時間空間限制的愛您)就是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