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8日 星期六

趣聞一則...反思..


日前一單新聞,
上訴庭引用英國案例,
判離婚夫婦,
要公平攤分財產。
區域法院原本裁定,
太太除了自己的大約五十萬資產之外,
可以再分到丈夫的三分一資產,
即是一百五十幾萬.
丈夫當然跟你爭個你死我活啦..
有傳,只要在婚前訂立協議,
就可以避過一劫
不用平分身家,
律師話,離婚時,
這些協議通通都無約束力,
亦即是說,照樣要平分身家..
看到這裹,
大家是否已經不寒己慄呢!!
根據婚姻原本定義是:
互相分享、公平、補償,
但千萬別忘記一點,
人是自私的,
大家相愛時,
任何東西都可以分享和分擔,
結婚時
更承諾愛對方一生一世,
不論貧窮或疾病
(雖然拍拖時,這句通常是甜言蜜語,信不信,由你);
離婚時,
就恨不得對方死,
不能分到自己一分一毫,
更不用說什麼補償..
不是好天真好傻的成人們,
有否一刻,回想一下,
你們是曾經如此的相親相愛過,
到了如斯田地,
如果還可以用金錢彌補一切,
我相信,
這不會是一個問題,
但流逝的感情,
被掏空的心靈,
是挽不回的...
這是大家想要的'公平分配財產'的婚姻?

7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Attention! See Here

半個台灣人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半個台灣人 提到...

各位:
有人在留言欄留下連接病毒軟件
的hyper-link,遺害他人,各
位小心不要亂按,後果自負。

zico cheng 提到...

其實這是保障的一種,都是公平的
能在短短人生曾經一起生活是多麼奇妙。然不幸離婚收場,請不要忘記大家相愛過。相信平分財產不是出於一方得益或一方損失。這只是保障!

Unknown 提到...

你好~
平時在下都有在火車上睇你報導新聞
ha ~報導得唔錯呀 咬字清晰

之前係tst 海港城睇燈飾果時好似見過你~所以對你有d印象~

今日第一次上黎尼個blog睇~感覺唔錯~寫ge野幾有文采

希望你繼續努力 報導更多精彩的新聞比廣大的觀眾

祝身體健康 工作順利

Larry 比卡超頑馬太無 提到...

睇妳樣,我仲以為妳好資本主義 交住好像交易一樣~真係一d都睇唔出妳咁感性~但將來妳結o左,妳都有個有水男友,錢就莫怕.但感情就怕妳頂不住...

在迷宮內的人 提到...

錢對情侶往往比夫婦意義細.情侶各自搵錢,各有各用,有什麼大不了,最多分開.結婚是女性認定她另一半可以付託下半生的意思,有錢人婚後女的多數不用工作,男的有應酬,不能陪女,錢係用來填補心靈上的空虛,寂寞.所以離婚唔要錢要什麼,有無人離婚要男人的時間,如果拿到就不用離婚吧!在婚前訂下條例,是誰保障自己就不用探討,我只知要訂下條例才結婚,二人都不太愛對方,婚姻不會長久,結婚有為了什麼?